PHH、BYAH 最後期限:領先的投資者法律顧問 ROSEN 鼓勵損失超過 10 萬美元的 Park Ha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投資者在對 PHH、BYAH 提出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聘請律師
紐約, Sept. 07, 2026 (GLOBE NEWSWIRE) -- 事因: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The post PHH、BYAH 最後期限:領先的投資者法律顧問 ROSEN 鼓勵損失超過 10 萬美元的 Park Ha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投資者在對 PHH、BYAH 提出證券集體訴訟的重要截止日期前聘請律師 appeared first on Business Intelligence.

紐約, Sept. 07, 2026 (GLOBE NEWSWIRE) —
事因:全球投資者權益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提醒於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包括首尾兩日)(下稱「集體訴訟期」)購買 Park Ha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NASDAQ: PHH, BYAH) 證券的人士注意,首席原告的重要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8 日。
影響:如果您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了 Park Ha 證券,您可能有權獲得賠償,並透過勝訴收費安排而無須支付任何自付費用或成本。
下一步行動:如欲加入 Park Ha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cases/park-ha-biological-technology-co-ltd-2026/join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集體訴訟經已提出。 若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請務必於 2026 年 9 月 28 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代表其他成員指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何選擇 ROSEN LAW:我們建議投資者選擇在領導角色方面具有成功往績的的合格律師。 通常,發布通知的律師事務所並無可相比的經驗、資源或任何有意義的同儕認可。 許多此類律師事務所實際上並不處理證券集體訴訟,只是充當轉介客戶的中間人,或與實際提起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作。請明智地選擇律師。 Rosen Law Firm 為全球投資者代理法律事務,專注於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代位訴訟。 Rosen Law Firm 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並成功達成和解。 Rosen Law Firm 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案件的和解數量,於 2017 年獲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評選為排名第一的律師事務所。 自 2013 年以來,Rosen Law Firm 每年都進入該排行榜的前四名,且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十億計美元的資金。 僅在 2019 年,事務所便為投資者追回了逾 $4.38 億美元的資金。 2020 年,創始合夥人 Laurence Rosen 獲 law360 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 事務所的多位律師曾獲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表彰。
案件詳情:根據訴訟,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作出了重大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以及未有披露有關 Park Ha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 Ltd. 業務、營運及其證券交易活動真實情況的重大不利事實。 具體而言,被告未有披露:(1) Park Ha 捲入一宗欺詐性炒股事件,當中涉及社交媒體上的虛假資訊及冒充金融專家等手段;(2) Park Ha 的公開聲明與風險披露全無提及推高股價的虛假謠言及人為炒作;(3) Park Ha 在首次公開招股 (IPO) 時特意安排極低公眾持股量,為市場操縱行為大開方便之門;(4) 因前述內容,被告對 Park Ha 的業務、營運和前景的正面陳述具有誤導性及/或缺少合理依據。
如欲加入 Park Ha 集體訴訟,請造訪 https://rosenlegal.com/cases/park-ha-biological-technology-co-ltd-2026/join 或免費致電 866-767-3653 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與 Phillip Kim 律師聯絡,了解關於此集體訴訟的資訊。
上述集體訴訟尚未獲得認證。 在此之前,除非您聘請律師,否則您不會有代表律師。 您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 也可以繼續作為集體訴訟缺席成員,並在現階段不採取任何行動。 投資者獲取未來任何潛在賠償份額的資格不取決於是否擔任首席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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