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風破浪
正值特區政府推進市場自由化改革政策之際,澳門電訊將澳門和記電話收歸旗下,進一步鞏固了其在本地電信市場的龍頭地位 The post 乘風破浪 appeared first on Business Intelligence.
正值特區政府推進市場自由化改革政策之際,澳門電訊將澳門和記電話收歸旗下,進一步鞏固了其在本地電信市場的龍頭地位
澳門法務局商業登記報告上月公佈,澳門電訊CTM已正式入主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即澳門和記電話,共持有票面價值1,000萬澳門元(折合約124萬美元)股份。根據法務局旗下平台取得的商業登記文件顯示,所有股份已全數被認購及以現金出資。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作為和記電訊香港控股之附屬企業,自2000年底起以“3澳門”品牌提供流動通訊服務。澳門郵電局已確認澳門電訊的收購,但強調“3澳門”將繼續營運及提供服務。
監管機構強調,發牌規則禁止反競爭行為及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同時指出新《電信法》草案預計今年遞交立法會。然而,據報在收購完成後不久,“3澳門”客戶即陸續收到銷售代表發出的訊息及建議,鼓勵其轉用澳門電訊服務。澳門和記電話將此舉描述為與新控股股東“發揮協同效應”。
市場整合
此次投資之前,澳門電訊的另一競爭對手數碼通流動通訊(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已於2024年宣佈終止在澳門的流動通訊服務,且不再申請4G牌照。該營運商之人力、客戶及服務,其後全數由澳門電訊接手。
這些變化意味着,目前澳門流動電信及網絡市場中,澳門電訊唯一的“真正”競爭對手是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國有中國電信集團在澳門的分支機構,持有本澳5G牌照,並提供連接澳門與內地的專門服務。在固網市場,澳門電訊的主要競爭對手則是持有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的本地企業MTel電信有限公司。
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CTM)成立於1981年10月,長期以來一直是本澳領先的電信服務供應商,提供流動電話服務、固網電話服務、光纖寬頻、商業方案等專業電訊服務。自1999年起,澳門電訊與特區政府簽訂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方式,曾擁有管理澳門所有電信系統、基礎設施及資產的獨家權力,涵蓋本地及國際固網服務、數據傳輸等領域。
該特許合同原定於2021年屆滿,其後已四次延長,最新一次延長至2027年9月30日。儘管澳門電訊的壟斷地位已於2011年正式結束,但其透過特許合同繼續管理關鍵電信資產,引發業界其他持份者對市場公平性的擔憂。

2022年,澳門特區政府向澳門電訊和中國電信(澳門)發出為期八年的5G牌照,要求兩家營運商自發牌日起計 1年內自建能良好覆蓋本澳全境一半的 5G網絡系統, 18個月內將 5G網絡擴至覆蓋全境。當時,數碼通及3澳門均拒絕參與投標。
澳門電訊在澳門設有七家門市,市場根基穩固。其99%股權由香港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持有,餘下1%則由澳門郵政儲金局持有。
競爭疑慮
法律專家過往曾擔憂,質疑澳門的競爭法律框架是否足以應對澳門電訊日益增強的市場主導地位。在一項法律分析中,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志松及戴健民指出,澳門“從未制定專門的競爭法,僅依賴《商法典》及行業特定法規中的零散條文”。雖然2001年《電信綱要法》禁止電信業務經營者作出任何構成濫用主導地位的行為,並賦予監管機構暫停或撤銷牌照的權力,但在評估“實際情況”時,執法力道仍然有限。
聖若瑟大學商學及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李頴芝博士認為,市場集中度與實際競爭程度未必一定呈現反比。“評估市場力量的方法之一是觀察相對於邊際成本的價格加成。按此標準衡量,現行市場結構顯示潛在進入者仍有空間。”她表示,這意味著市場進入門檻或許並非難以逾越。
與此同時,澳門引入了新的《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廢除了三項不合時宜的法令,並建立全新的“三合一”框架。該法律重新定義無線電通訊,引入為期五年的可續期牌照,擴大對特定設備的豁免範圍,並加強罰則,罰款金額由1,000澳門元至20萬澳門元不等。
無線電頻譜仍由政府掌控,但如頻譜分配有變更,持牌人將有權獲得補償。該法律亦引入短期特別牌照,並限制牌照轉讓,標誌着監管制度的重大現代化。
當局亦已提出新的《電信法》,旨在對流動通訊、寬頻、收費電視及固網服務四網合一牌照進行現代化及簡化,並鼓勵投資。該法案更新了舊有法規,聚焦市場競爭、5G發展、用戶保障及更嚴格的網絡安全,包括引入須經司法機關監督的資料截取程序。
這些法律變革似乎與更大範圍的自由化進程同步推進。政府承諾,將致力推動市場多元化,鼓勵新經營者加入,以減少對單一主導營運商的依賴。官員認為,自由化對於澳門與國際標準接軌,以及確保消費者從創新及公平定價中受益至關重要。
基礎設施共享
根據最新一次的續期安排,澳門電訊特許合同所涵蓋的所有資產及投資,將轉移至澳門特區政府,標誌着與以往安排的重大變革。新條款規定“將部份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而CTM以其他牌照持有人的身份,倘使用超出免費的部份均須以有償形式使用”。
特區政府亦要求澳門電訊落實針對市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

李頴芝認為,近期的政策調整顯示出一種更具干預性、但同時可能促進市場開放的做法。她表示:“澳門特區政府決定以短期方式延續澳門電訊的合同,並訂明部分資產及投資將於2025年10月前歸政府所有,這為基礎設施共享引入了一種更由政府主導的模式。”她補充說,此舉可望“顯著提高市場的可競爭性”。
她指出,澳門電訊的市場整合與政府的改革議程同時推進,凸顯了一種關鍵的張力:一方面,澳門電訊的主導地位提供了服務的穩定性與連續性,尤其是在吸納了數碼通的客戶及如今的“3澳門”之後。另一方面,在缺乏更強而有力的競爭法及有效執法的情況下,澳門面對壟斷被進一步強化的潛在挑戰,這將導致市場創新被扼殺、消費者選擇遭到限制。
李博士表示:“在進入成本較高的行業,市場結構可能趨向於自然壟斷。在此情況下,主導營運商的存在可能是成本條件下的務實結果,而非競爭政策的失效。”
她補充說,消費者獲益與否,較少取決於營運商的數量,反而是市場監管方式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位經濟學家認為:“當政府監督確保定價、接入及投資與公共利益目標之間取得平衡時,一個集中度高的市場仍能帶來理想結果。”她警告,若缺乏足夠的回報,“私營部門可能缺乏動力去提供關鍵的電信基礎設施。”
關鍵之路
對澳門電信業而言,未來數年至關重要。新的《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已實現監管現代化,但即將提交立法會的《電信法》將決定澳門電訊的主導地位能否透過有效的自由化政策取得平衡。
李頴芝表示:“簡而言之,雖然市場在設計上已變得更具可競爭性,但最理想的市場結構,仍應以其對消費者福祉、投資誘因及公共資源有效運用的最終影響來判斷。”她補充說:“政府近期的合同調整,似乎在鼓勵競爭與維持持續基礎設施發展所需的穩定性之間,取得了一種審慎的平衡。”
這些改革的成果,最終將決定澳門電信業的未來格局。雖然新框架旨在鼓勵市場多元化,但能在多大程度上平衡澳門電訊的既有地位與加入新營運商,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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